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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为瑗传

发布日期:2015/1/26 16:25:29  阅读:1877  【字体:
 

  马为瑗(18491915),字慕蘧,又字念劬,晚清建阳北马厂(今建湖县建阳镇东首)人。出生书香门第,其祖父马松年为监生,父亲马绍闻为贡生,“行义并彰,名昭邑乘”(陈玉澍《盐城县志》)。马为瑗自幼“笃学砥行,有经世之志”,光绪7年(1881)以第二名成绩考入盐城县学。次年,与其兄马为瑄“同膺乡荐”,一时传为佳话。此后屡试不第,遂决意早入仕途为国效力,由廪生捐资纳官,任京师东城兵马司副指挥。两年后,以知县资格分发直隶顺天府候补,调顺天府主管平粜局事宜。

  光绪26年(1900)庚子之乱,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慈禧太后、光绪帝出逃西安,清廷官员多半逃散,马为瑗坚守职位,发仓粟300石以济民食,所得2000万悉数交充善后局经费。顺天知府知其才能,先后委任其代理东安、三河、大城、宝坻知县。马为瑗任东安代理知县时,正值“民教相仇,众积忿不能平”,县城法国教堂被毁。直隶总督李鸿章胆小媚外,命令赔银10万两,马为瑗抗疏力争,结果减至2万两。其时,一些教徒借教会势力纠众劫掠,马为瑗亲自率兵擒拿首恶,按律处决,声威远播,亦由此得罪法国牧师,转由法国公使向顺天知府严重抗议。顺天知府召马为瑗与东安教堂神甫对质,在堂上马为瑗慷慨申辩,色厉辞严,以处办治下匪类为主权所在,外人何得干预,法国神甫理屈词穷,“俯首而退”。此后马为瑗更加“严申法纪,不稍宽假”,百姓得以安生。

  光绪29年(1903),马为瑗实授丰润知县,接着代理蓟州知州1年,后还任丰润知县,所到之外,庶政毕举,尤重民生。其在丰润时,创办小学堂140所和劝学所,还设立警察局、工艺局,率民垦荒地、疏河流。特别是设立农技宣讲所,大力推行植棉新法,为百姓称道(苑朋欣《清末直隶的农业教育》)。马为瑗因政绩卓异而受到清廷召见,以道员即补任滦州代理知州,不久实授遵化州知州。

  辛亥革命后,马为瑗被解职,回归故里时,所带全部行李物件不足一箱。后来有人向袁世凯推荐,拟请马为瑗出任奉天省民政长(相当于省长),但被他婉拒(《江苏清官》)。其时,马为瑗感念“民生凋敝,非实业莫能振”,遂邀约友人,集资筹办遵化、承德间的煤矿,诸事就绪,而他却因操劳过度,病殁于北京。

  马为瑗与陈玉澍为至交好友,其为官之品、为官之道受陈玉澍影响颇大,而陈玉澍的观世之思、处世之策亦得益于马为瑗不少。

  马为瑗遗著《苏斋诗文集》4卷,惜未付印,文稿在“文革”中散失。据《建湖文博》记载,仅存写给陈玉树(陈玉澍)的一封信。

  按,陈玉澍《盐城县志》以马为瑗享年56岁,《盐城市志》、《建湖县志》、《建湖概览》沿此说无异。《盐城史话》记其生年为1850年,卒年为1906年。《建湖县志(19862008)》附录二据建阳《马氏宗谱》记其享年45岁,以为马为瑗出生之年当为1860年。而叶劲《利国惠民的州官马为瑗》记其生于清道光29年(1849),去世时64岁,则当逝于民国2年(1913)。

又按,《建湖概览》记马为瑗的事迹被赵尔巽编入《清史稿》,但未言具体卷数,今检其目录未见马为瑗之传。又,此书又记清史馆姚永朴撰《循吏传》,马为瑗列为入传人物。另,《丰润县志》(1993年版)未记马任知县事。

 

录自《民族英雄传》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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