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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者“我不如人”之用人胸襟小议(华国义)

发布日期:2011/10/18 11:47:16  阅读:2396  【字体:
 
 
 
    古往今来,许多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领导者,无不具有“我不如人”的用人胸襟。汉高祖刘邦之所以能战胜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奠定王朝基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能正确看待自己,任人纳贤。他公开承认:“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撫百姓,给馈饟,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一个成功的领导者往往与他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坚韧不拔、持之以恒、不折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分不开的。一个领导者如果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目空一切,那肯定是做不了大事,成不了大器的。这一点往往在对待人才的胸襟上最为明显。历史事实、现实生活的事例比比皆是。
    当然,一个领导者也不是说尽不如人,如果真是这样那很快就会垮台。还拿刘邦来说吧,他公开承认自己在许多方面不如张良、萧何、韩信,但他又说:“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也就是说,一个领导者可能在某一方面不如别人,但过人的胆识用人,有宽广的胸襟容人,这样人才尽为我用,事业自然易于成功。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专家也好,教授也罢,只能说明他们的知识面比常人广一点,或者说他们在某个领域高人一筹。如果一个领导者总是看到人才的短处,忽视其长处,那样如何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呢?
    这样看来,要真正做好一个领导者,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自身素质外,用人的学问实在是关键所在。现在就让我们回顾一下古人用人的学问吧。司马光说:“为政之要,在于用人,赏善罚恶而已。”曹丕说:“得人则变,失人者崩。”吴兢说;“官在得人,不在员多。”范仲淹说;“得贤杰而得天下治,失贤杰而天下乱。”康熙说;“广开言路,为图治第一要务。”其实,说来说去都是一个道理,一个领导者必须善于得人,善于用人。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认为,汉武帝成功的秘诀在于使用进谏的人,赏罚分明,而晚年又用于改过,临终顾托得人。毛泽东曾经称赞刘秀是历史上最会打仗、最会用人的皇帝。刘秀用人的一个决窍就是善于与部下叙温情,拉近与部下的距离,用感情笼络部下,使他们尽心竭力为自己的江山卖命。刘秀用人的特点是善于扬长避短。他手下猛将如云,并且各具特点,但是他总能知人善任,扬长避短,使用得当。能够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自己的积极作用。
    再说一说汉昭烈帝刘备。他白手起家,除了顶着一个宗室皇叔的帽子外,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本,能够建立蜀国,关键就在于用人。刘备用人最大的诀窍就是以情动人。《三国演义》中,刘备一出场就来了个“桃园三结义”,得到了关、张两位大将,有了第一批人力资本,并且三人关系非同一般。后来又诚心诚意来了个“三顾茅庐”,终于感动诸葛亮加入自己的政治集团,成就了一世功名。刘备用人上也多有优点,主要有三点可取。一是非常重视仁义。投靠刘备的人才除非触犯法律或者战场上战死,大都不会死于内讧。二是懂得体谅下属,能够宽容下属的缺点。三是非常大方,有很好的激励机制,能够满足人才方面的需求。当然,刘备用人也有缺点,他总是让老将挂帅,不敢放手使用新人,最后导致了“蜀国无大将,廖化当先锋”的局面。
    最后再说一说我国古代惟一的女皇帝武则天。人才是安邦治国之本,所以武则天称帝后,高度重视选拔人才,并且规定了很多选任的办法:第一,是鼓励人才毛遂自荐,创立了“自举”制度。第二个措施是设立了试官。她下令各级官吏举荐人才,先让其试着担任一定的官职,然后根据表现提拔重用或罢免。三是大力推行科举制度,广泛搜罗人才,并且开创了殿试制度,亲自考核,量才录取。为了防止舞弊,她发明糊名制度,使评卷人看不到答题人的名字,这种制度我们今天依然沿用。科举制度不计门第,不讲地位,选拔了很多有才能的人到各级衙门任职。武则天用人的第一个优点是能够不计门第,不避仇怨,甚至不分性别,经常破格使用人才。第二个优点是能够广开言路,善于纳谏。第三个优点是能够爱护贤才。
    毛泽东曾经这样评价武则天:“我也觉得她(武则天)不仅不简单,简直是了不起。封建社会,女人没有地位,女人当皇帝,人们连想也不敢想。我看过野史,把她写得荒淫得很,恐怕值得商榷。武则天确实是个人才,她既有容人之量,又有识人之智,还有用人之术。”
    容人之量,识人之智,用人之术,这是领导者在用人问题上的精髓。这其中“用人之术”说的是武则天并非真心对待人才,只是从统治需要出发对人才加以控制与利用,我们今天的领导者更应该象刘备对待诸葛亮那样,对人才以诚相待。
 
【备注】此文为我已经走上领导岗位的子女及晚辈们而作。若能起到一点启迪作用,笔者也就会感到心满意足。(2011年5月13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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