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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渡大队分田记

发布日期:2016/9/27 10:38:32  阅读:2500  【字体: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农村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随着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分田到户的消息广泛传开,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发生了重大变革。这里记述的是1981年我县冈西公社丁渡大队(全县首家)分田到户的经过。

  当时,丁渡大队有12个生产队。1980年前,大集体有2000多人口,3200多亩土地,30多台拖拉机、24台水泵。大集体开展农业学大寨时,有的年份,一个整劳力干一天,得一个工日,仅三分钱,导致有60%的群众被迫吃“周转粮”(注:集体将粮食卖给国家后,个人再拿钱到粮站买粮,因为绕了这么一个圈子,故有此名)。社员每天太阳不出上工,太阳下山收工,有时还打夜工,夜以继日周而复始,每年总是“大干干到年三十,初一做到开门红”。尽管劳动如此繁重,大部分人还是寅吃卯粮,入不敷出。人们一方面为经济窘困而发愁,一方面为无休止的繁重劳动而怨恨,群众恨干部太无情,干部怪群众不卖力。在劳动中,群众大小便,干部都要查问:“人到哪里去了?”社员整天“混”字当头,上工不卖力,出勤不出工,我看你、你看他,干部压大家。由此而引起干群关系恶化,干群矛盾加深,生产严重受挫。

  小岗村分田到户的消息传到丁渡,不少干部和群众情绪立即活跃起来,穷怕了的丁渡群众,对分田到户要求十分强烈。时任大队党支部书记的郑步祥,刚入不惑之年,夜深人静的时候,在灯光下认真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文件,翻阅《人民日报》、《新华日报》,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报道,心底里很赞同群众的要求。但由于长期以来受“文革”的影响,思想上想分,行动上不敢。在群众的一致要求下,他来到公社书记唐登彩的办公室,谈了群众的要求和自己的想法。唐书记听了,好长时间没吭声。看书记不表态,郑步祥也只好低头不语。郑步祥临走时,唐登彩忽然说了一句:“你们看着办吧!”

  书记的话,使郑步祥心里有了底。他回到村里和大队其他干部商量,大家异口同声:“我们村再这样下去,没法搞了!人家小岗村能那样做,我们大队为什么不能呢?再说,报纸电台不是说了吗,因地制宜,难道我们穷得叮当响的大队,就不能因地制宜吗?”好几个队里的“尖头”社员,也跑到大队部“闹事”,要求分田。第二天,有几个生产队社员不上工了。在重重压力之下,郑步祥和几个大队干部准备赌一把。1981年秋天,他们私自制定了分田到户的实施方案(先是10个生产队)。方案弄好后,郑步祥向公社唐书记做了口头汇报,唐书记开始还是不吭声,后来仍是那句话。

  19811118日,对丁渡村来说是个不寻常的日子,因为这天全大队12个生产队,有10个生产队率先分田到户。生产队里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几乎全都出动,按照事前的方案,仅用三天时间就全部将土地丈量完毕。人们喜出望外,奔走相告。这时未分田的两个生产队社员围住了大队干部,坚决要求分田,否则干部别想回家。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郑步祥等大队干部只好向群众妥协,一不做,二不休,将全大队12个生产队的田全部给分了。

  没想到,当年群众劳动的热情空前高涨,家家户户男女老少个个下田劳动,就连抗美援朝一级残废军人吴金富也带着一家老小种麦。没有一家再像参加集体劳动那样“磨洋工”了。

  坦率地说,面对此情此景,郑步祥等大队干部心里总难免感到沉甸甸的。丁渡分田的消息很快在全公社传开,犹如油锅里撒了一把盐,炸开了。这个说:“丁渡大队没有上级文件,就擅自分田,简直是瞎来。赶快向上级汇报。”那个说:“丁渡这个有名的穷大队,问题就出在干部身上,该整顿了。”唯有公社书记唐登彩不表态,不吭声。这样公社干部们也只好干着急,对丁渡分田的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不去过问了。

  丁渡大队分田的消息,很快传遍全县,其他公社的一些大队、生产队纷纷效仿。结果,当年分田的大队就有裴刘公社徐沟大队,此外还有6个生产队,分别是:草堰公社堰东大队56生产队,冈东公社运东大队11生产队,高作公社高东大队第6生产队,颜单公社走虹大队67生产队。

  1982年夏收,丁渡村的2000多社员率先尝到了分田到户的甜头,家家户户麦子大丰收,“鱼满塘,粮满仓,家前屋后果飘香”。1982年秋,全大队水稻产量较大集体时增产了3-4成,告别“周转粮”,彻底改变了“堂堂一个男子汉,不如一只鸡生蛋”(最困难时落后地区男子劳动一天记一个工,一个工仅三分钱,而一只鸡蛋卖五分)的状况。按照“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下来全是自己的”规定,家家户户主动向大队排队卖粮,完成上缴任务。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劳动力得到了彻底解放。人们农忙结束,纷纷走出去开辟发财致富的路子。如今已成千万富翁的范国斌、陆福民等人就是当年分田后走出去创业的杰出代表。更为明显的是大队、生产队费用减少,至今郑步祥对此仍记忆犹新,1982年全大队招待费仅花费了500元。

在丁渡等大队和一些生产队率先实行分田到户的推动下,建湖县委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198210月下发了41号文件《关于农业生产统分结合、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全面落实农副业大包干。1984-1985年为联产承包的完善阶段,延长土地承包期,一包到底,分散经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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