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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老家生产队的往事(许兆广)

发布日期:2014/3/4 16:31:40  阅读:2580  【字体:
 

 

原蒋营人民公社乔庄大队第六生产队(今九龙口镇乔庄村第六村民小组)是我老家所在地。这个问世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生产组织和基本核算单位,随着改革开放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早在八十年代初即已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当时家乡集体生产生活中的一些人和事,始终是我和乡邻们一份难以忘却的记忆,总也说不尽、道不完。笔者这里撷取个中部分,作为那段历史的佐证。

 

19588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后,建湖县于917以近湖、建阳两地区为起点,首先成立了东风、上游两个人民公社,接着在老荡东范围成立了火箭人民公社,是年又从中划分成立了蒋营人民公社,公社下属的许多自然村叫生产大队。我们老家因地处一座较大的庄子——乔家庄而定名为乔庄大队。大队内按人口、田亩多少分为若干生产队,生产队以一、二、三、四……排序立名,即一队、二队、三队、四队等。全大队几经调整最终确定为11个生产队,其中第六生产队便是我家所在的生产队。这个生产队200来亩土地,居民以邓姓居多。初建队时全队共有29户,145人,其中邓姓21户、110人。此后,随着生产的发展,特别是66年初“文革”开始,计生工作一度中断,致使农户和人口显著增加,至1968年底,全队增加到38户、220人。七八十年代,落实中央生育“晚、稀、少” 等政策措施,人口逐步得到控制。2000年前后,伴随改革搞活特别是城镇化步伐加快,乡亲们尤其是年轻人到城镇打工、定居,农户和人口呈日益减少之势,目前常驻农户仅剩二十来户,百十人口,且以老弱者占多。

 

说起生产队,便联想到生产队长。家乡第六生产队从五十年代末建队起至八十年代初改制为第六村民小组前的20多年间,先后有邓鸿昌、邓鸿来、邓鸿法、邓鸿柱、邓天年和薛福祥等6人担任过队长。鉴于生产队实际上也是个“小社会”,因此要搞好队里工作,第六生产队和全大队的其他生产队一样,还建有“队委会”,“队委会”的组成人员,开始除队长外,还设有妇女队长和会计等职务,七十年代因战备需要,又增加了民兵排长,这些人即为生产队的领导班子。期间,我老伴也曾因劳动表现好被民主推选为妇女委员而进入了“班子”。生产队的种植计划、农活组织、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均由“队委会”研究决定,尔后由队长负责实施。作为队里的“最高长官”、“当家人”的队长,不但要贯彻落实上面所作的部署、任务,而且还要结合实际,筹划好本生产队具体的生产安排,根据队里劳力状况和“各尽所能”的原则,安排好农活,于每天下午放工前或晚上逐一上门通知各户;春、秋等季节,还要起早到各户催叫劳力起床“打早工”。他们的工作细致而具体,然而他们又都是“不脱产”的干部,不拿工资,没有特权,他们是完完全全不脱离农村和农业劳动的农民,和社员一样,在做好应做工作之后也得下地干活挣工分。家乡生产队的六任队长都是好样的,其中首任队长邓鸿昌因工作出色,后来还担任了乔庄大队的大队长。他们勤恳工作、热心为民、德高望重,由于年龄和疾病等原因虽已相继作古,但他们的品质、作风以及作出的奉献,在我的心目中是永远也挥之不去的。

 

生产队从诞生、前行到终结,“学大寨”运动伴随了它大半历史。记得家乡生产队成立不几年,“农业学大寨”运动便逐步提上了日程。此后,生产队的中心任务便是组织群众学大寨。应当说,六队起初学大寨的方向、路子还是正确的。队里发动干部社员学习大寨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千方百计改变生产落后面貌,尤其是大抓农田基本建设和积造自然肥料,确实取得了很大成绩。农田基本建设方面,每年除派出劳力参与和完成县、社水利工程任务外,队里主要是组织群众开挖生产沟和搞好排灌渠道建设,以及按规定要求调整田块、水系。上世纪70年代初队里就实现了“条田化”。积造自然肥方面,连续多年坚持组织罱泥划渣和大搞草泥塘、“三鲜汤”、猪脚灰、长绿肥,每年的冬季还要组织沟脱壳、塘翻身等劳动。为拓展肥源,从1967年起,还连续几年组织劳力带船分赴外地铲旱草。我老伴回忆,那时她还没有孩子,是队里妇女中的强劳力,每次外出远征,都少不了她这个“穆桂英”。记得1969年那次去洪泽湖西铲旱草,通知每人自带大米13斤,不足部分由队里补给,日均9两,每天天麻花亮出工,到晚上天黑才收工,前后历时45天,所铲的草除中途送回几大船,最后一船草返回时,还安排她参加了“拉纤”,人尚未到家,鞋底与鞋帮就已分了家,辛苦程度可见一斑。但正是由于重视大积大造自然肥料,不仅保证了种粮用肥需要,还稳定和培肥了地力。看看今天一味靠化肥懒种田的作法,那个岁月真是让人流连!当然,队里到学大寨后期,也同样受到“左”的影响,搞形式,上工一窝蜂,干活大呼隆,记“大概工”的现象也持续了一定时间。

 

1983年初,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对改革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明确实行政、社分设,公社和生产大队变为基层政权组织,分别改为乡(镇)和村。至1984年底,随着社改乡(镇)任务的基本完成,包括我家乡所在地的乔庄六队亦和所有生产队一样成为了历史。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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