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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志(1986~2008)》之第三卷改革开放第十一章农村经济改革

发布日期:2011/10/17 15:04:17  阅读:2753  【字体:
 
 
第十一章 农村经济改革
 
    建湖县农村改革拉开了县域改革开放的序幕。80年代起,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深入贯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8年,根据国家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对部分矛盾突出的土地进行调整,发放土地二轮承包证,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县境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各乡镇逐步建立起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成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发展经济的同时,县政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县境农民负担逐年降低,先后受到省、市表彰。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第一节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
 
    1982年10月,县委出台《农业生产统分结合,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1983年,进入土地一轮承包期,全面实施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98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二轮承包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按“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全县原土地承包中部分矛盾突出的土地进行调整。至年底,全县417个村(居)、3349个组,除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村申请不发或缓发证外,全县96%总计4.65万公顷的承包土地发放了土地二轮承包经营权证。
 
    建湖土地规模经营从90年代初起步。90年代前,全县除部分荡滩水面实行规模养殖外,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缓慢。90年代起,县委、县政府通过土地流转和股份合作等措施,加快规模经营步伐。
 
    2007年起,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农业力度加大,土地流转进程加快。截至2008年底,全县种植业3公顷以上规模经营的243宗8130公顷,其中67公顷以上的18宗1656公顷;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32家,入股面积1367公顷,入股农户5817户。
 
第二节 农民负担监管与农村税费改革
 
    1986~1990年,境内农民负担项目为“两金一费”(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1991~1998年,为村提留乡统筹、“两工”(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农业税、农林特产税、水资源费。1998~2002年,为农业税、“两工”、水利工程水费。2004~2005年,分步取消农业税。2005年以后,农民负担项目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利工程水费。
 
    1996年起,开始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将农民负担的项目、数额一次性上卡,每年4月前发放到户。1998年,全县政策规定的农民负担总额为9230万元,人均178元。2002年,全县政策规定的农民负担总额为7462万元,人均149元。2008年全县政策规定的农民负担总额为242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930万元,水利工程水费496万元,人均54.5元,比1998年减少123.5元,下降69.4%。
 
    2003年,县境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和部署,按照“减负、规范、稳定”的总体要求,重点做了4项配套改革工作:①控减农民负担。2003年夏季,取消农业特产税,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2005年,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此项税费改革后,全县农民负担净减4672万元,人均减负101元。②调整学校布局。全县共撤并农村中小学185所。③合并乡镇,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荡中乡并入建阳镇,裴刘、芦沟两镇合并为芦沟镇。④抓好村组合并和精简村组干部。全县村组合并前,有408个村(居),3380个村民小组,4896名村(居)组干部。合并后为246个村(居),2077个村民小组,1115名村组干部,分别比合并前减少45%、38.5%、77%。同年,对农民负担项目实行微机化管理。并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农工办、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控减农民负担落实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2008年,全县农村除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水利工程水费外,取消了其他各种税费。
 
    建湖县减轻农民负担的做法,先后在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1995年,县委农工部被省表彰为“减轻农民负担先进集体”。1999年,被市表彰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节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
 
    1986年,境内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主要是抓好农业服务站建设,完善村级服务体系。1987年开始试行推广村经济合作组织,逐步代替村农业服务站的生产服务职能和村承包土地等管理职能。与此同时,根据农民发展专业生产的需要,建立各种形式的专业生产合作社。各乡镇先后成立农技站、农机站、林业站、蚕桑站、水产站、畜牧兽医站等服务部门。1990年,全县有15个乡镇成立科委或科技办公室,98%的村配备了专职农技员,62%的村配备了副业技术员,40%的村配备了科技副主任,农村科技服务网基本建成。2000年,境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长足发展,恒济镇率先成立水产协会。至2008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达180家。
 
    2001年、2005年,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先后两次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行市场化改革,成立农业、经贸、农经管理、人力资源、村镇建设、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7个服务中心。详见第十章第四节《事业单位改革》。
 
第四节 农村财务管理
 
    一、农村会计制度
 
    建湖农村会计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改革进程,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1988年,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颁布新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新的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改革了原来的一些核算方法,增加了新的核算内容:①增加投资基金的核算;②增加对内投资、对外投资的核算;③改革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法;④增加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的核算;⑤改进收益分配的核算;⑥改进收入支出的核算;⑦强化承包及内部往来核算。1997年,国家财政部为适应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制定出台《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省委农工部、省财政厅也出台相关补充规定。新制度在资产类增设“交乡(村)代管款”科目,存放在乡(村)的代管资金,不再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负债类增设“代收代管款”科目;所有者权益增设“农业合作发展基金”科目。2002年,省农林厅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要求,提高村合作经济组织核算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台《关于调整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内容的通知》,负债类取消“应付福利费”科目,增设“一事一议”科目。损益类增设“两税附加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福利费用”三个科目。2005年,国家财政部颁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取消地方设置会计科目的权利,明确管理、指导和监督部门,扩大代理机构范围,沿用至今。
 
    二、会计核算体制
 
    1982年,境内农村实行大包干,县根据农村核算实际情况,取消生产队核算和生产队会计,统一由村核算。设会计1人,辅助会计2~3人。2001年3月,全县各村账目由镇农经中心代理,各村只设村会计1人,取消辅助会计。村会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三、财务管理内容
 
    1982年前,农村财务管理主要以管理账目为主。1982年后,为适应大包干新形势要求,农村财务管理侧重以管理集体经济为主,集体资金实行“村有镇(乡)管”。在集体财务管理上,先后进行5次较大的农村财务清理整顿活动。1985年,重点清理1982年以来的原生产队财务,改革集体积累资金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1987年,清理1982年以来的村办企业财务和村级集体财务;1991年,清理1988~1990年的农村集体财务,各乡镇成立审计室,对财务进行审计。1998年,农村财务机构改革,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有镇(乡)管”的村级财务制度,审计室并入经管站,由经管站行使审计监督职能。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集体资产不断壮大、改革不断深入,县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全县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界定、登记、评估、明确产权。
 
    1999年起,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实行“村财乡管县监控”。2001年,对农村财务进行清理,实行村账镇代理。是年,全县村级积累总额2.92亿元,债务总额2.23亿元。2002年,加大债务化解力度,一年化解债务达1.32亿元。此后,由于农村公路建设等原因,村级债务曾一度上升。随着国家农业直补政策的落实到位,村级刚性支出减少,积累回升,债务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2006年,开展创建农村财务管理示范镇(村)和合格镇(村)活动。恒济镇被省农林厅评为“农村集体财产规范化管理示范镇”。至2008年,全县村级积累总额为4.51亿元,债务总额为2.06亿元。有2个镇和6个村获得省财务管理示范镇和示范村称号,5个镇和15个村获得市财务管理合格镇和合格村称号。恒济镇农经服务中心被农业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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