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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荡——建湖农业合作化的一面旗帜(凌炳奇、胡志超、王学言)

发布日期:2011/10/17 14:59:22  阅读:2029  【字体:
 

   

    上世纪50年代初期,冈西张荡村顺应群众要求,在全省率先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且收到较好的成效,成为全县、全省农业合作化中的一面旗帜。


    张荡村,地处建湖县冈西镇南部,属低洼荡区,易涝易旱,单户农民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种田几乎是望天收,冬天一片白茫茫(盐碱地),汛期到处是汪洋(发大水),素有“十年九不收”之说,是个远近闻名的“穷大龙”庄子。土改后,张荡各家各户终于分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这千年梦想。然而得到土地的张荡人并没有像其他地区一样,迅速摆脱贫困,生活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常常食不果腹。忙活一季,一亩地只产百十斤稻子,一年的粮食只够半年吃,还有半年靠借粮度日。有些农民实在活不下去了,一狠心把分到的田地又卖了,另谋出路;有的像过去一样泥门塞洞,逃荒江南。


    战乱、荒年倘若如此也就罢了,可如今天下初定,耕者有田,却仍有此情景,直教人心酸落泪。1951年春,村里的6个党员坐不住了,在老党员孙书生的带领下,自发搞起了农业互助组。缺少劳力、地势不好的农户大多加入了互助组,先后共有30多家农户加入了互助组。互助组主要是以帮种帮收形式进行的,帮工做一天活,主家供一顿饭。此外就是联合排涝,虽说效果不甚理想,遇到大水,还是抵挡不住,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产出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亩产达200斤。各家各户的生活也比以前有所提高,7天能吃一顿烂菜饭了,其余6天也能保证喝上菜粥、糁子粥、萝卜粥、南瓜粥。互助组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力、畜力和农具不足的问题,协作产生了新的生产力,农业产量一般高于个体农户。但因为范围过于狭小、组织比较松散,无法形成长效机制,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抗御洪涝灾害等方面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1952年初,中共建湖县委按照上级将“农民进一步组织起来”的要求,决定将互助组逐步转为合作社。经过慎重的考虑,县委选择了张荡作为试点。听说要组织合作社,村里先前参加互助组的农民,因为尝到了互助合作的甜头,一致要求入社;其余的人家稍做一下工作,除了一户中农,也全都参加了。张荡村农业合作社成立工作如此顺利,一方面是因为环境恶劣,群众联合生产的热情很高;另一方面,当时提出的“入社自由、出社自由”也打消了群众入社的顾虑。不久,江苏省人民广播电台专门报道了全省首家农业生产合作社——“张荡初级社”成立的消息。


    县、区领导高度重视张荡初级社的组建工作。当时由县委农工部部长倪明、副部长唐高顺、冈西区指导员周学彬、副指导员郭泰组成了工作组,专门指导张荡初级社工作。农工部科员徐风刚长驻张荡,代表上级负责协调工作。县委书记郑仕鲁经常坐木船到张荡听取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要求工作组的同志落实执行。张荡初级社成立后,社长初为孙书生,指导员王志凤(女,后任社长),会计张学广。初级社分配原则是土地占45%,劳动力占55%(简称土四五,劳五五),资产按入社实际价格计算,进行年终分红。当时,群众入社积极性非常高,成年劳动力全部入社,半劳动力也踊跃要求参加集体劳动,土地及大部分生产工具也都算作资产入了股。


    初级社一经成立,立即制订计划,大力兴修农田水利,不断添置共有资产。1952年,投劳3000多个,加修圩堤近10公里,挡洪水于圩堤之外,使荒滩变成了良田。1953年,全社动员400多人新开挖了一条500米长、3米宽的河道,取名张荡河。该河(现仍存在)为全社排涝抗洪改善水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社原来只有耕牛1头,水车、风车各1部,很快发展到牛6头、风车4部、水车(脚车)6部,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大提高。投入带来了回报,1954年建湖遭遇了特大洪灾,但是张荡人加固圩堤隔洪、全民上阵排涝,终于成功渡汛,保住了农作物,秋季稻谷丰收,告别了以往春荒靠乞讨为生的局面。


    73岁的张少华老人,当年是初级社记工员,后来当了7年大队长、19年党支部书记,他不无感慨地说:“成立初级社,最大的优越性是贫富不均问题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困难户得到了可靠的帮扶。”分田初期,有劳力的、有农具的、有实力的农户稍好些,还能保证口粮,可无劳动力的、老弱病残的困难户,田无人管、无人种,望天收,仍是穷困潦倒。入社后,由于大家发扬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精神,首先使粮食生产有了保障,困难户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其次,遇到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相互之间有了照顾,如孙书选家庭父母去世早,当时兄妹5人,均年幼,无劳力,家里很穷,社里对其进行特别照顾,除了保证口粮之外,还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照顾。大家都说:“是初级社救了孙书选一家子,否则这家人会被饿死、冻死。”此外,社员家庭遇有突发性困难,如火灾、生病、死人等,也一律给予补助。初级社的成立,不仅使群众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家家有余粮,户户有积蓄,贫富差距不大。集体还先后办起了碾米坊、豆腐坊,粮食碾好后由粮食部门统购,豆腐制品挑出去贩售。过年过节的时候,每户从集体那里能拿上十来斤肉回家,还有豆腐、卜页、油料,人们的生活大大改善,全社农民扬眉吐气,喜气洋洋。


    张荡初级社的成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全县各地不断有人慕名前来参观学习,一看农业生产,二看副业发展,三看生活收入。县委也及时总结张荡的成功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张荡初级社社长王志凤代表全社到省里参加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领回全省首家“先进初级社”奖状,此外,还获奖耕牛一头和筒子车(人工脚踩排水车,当时已是先进排涝工具)一部。王志凤从省里回来后,县里在张荡召开庆祝大会,全社社员热情高涨,敲锣打鼓放鞭炮,场面十分热烈。


    据《建湖县志》记载,由于张荡初级社成功的试点经验,为面上推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1952年底,全县农业合作化进程加快,组织起来的农户6.8万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1%,劳动力9.12万人,占全部劳动力的60%;入社耕地66万亩,占总耕地的55%。


    建国初期,我国农村生产力极为低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自发地进行互助合作。党和政府及时领导了农业合作化运动,有效地增强了农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生产逐步恢复。客观地讲,农业合作化运动顺应了群众的呼声,也合乎农业生产的规律,起初“入社自由、出社自由”的规定,体现了经济发展中的民主精神。无庸讳言,随着这一运动的推进,特别是后期进入发展高级社阶段,急躁冒进、强迫命令等也逐步凸显,且未得到批评纠正。到后来,更是把入社这一农业生产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这就为农业合作化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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