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建湖文史网 > 史志档案 > 备份栏目 > 建湖县志 > 正文

★《建湖县志·大事记》补(唐张新)

发布日期:2011/10/17 14:59:18  阅读:8284  【字体:
 
 
 
 
 
    《建湖县志》所载《大事记》尚称完备,然近阅明万历本《盐城县志》、清光绪本《盐城县志》、民国本《续修盐城县志》、1998年版《盐城市志》及《中共建湖县组织史资料(1921.7~1987.10)》、《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1949.10~1998.12)》等书,觉其中颇多甚有价值而未列入者,遂不避浅陋,列出可补入者180余条,以供后之修志者参考。此所列基本为《建湖县志·大事记》所遗者,其中少数作有辨校,个别过略则稍加详述。所有各条均列出所据,以备检索核查。各书所据史籍,凡可查核者,则尽可能查核,并标注具体卷数等。为便于阅读对照,仍按《建湖县志·大事记》分为古代部分、近代部分、现代部分,唯纪年自建阳立县后,即采取公元纪年。
                                     唐张新
                              2011年3月31日记
 
 
 
 
一、古代部分
 
汉高祖惠帝3年(公元前192年),射阳侯刘缠(即项伯)死,其子刘睢有罪不得代,国遂除。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封侯年据《史记》,国除年据《汉书》所载功臣表:“九年,孝惠三年薨。”今考,《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卷18)记汉高祖6年正月封项缠为射阳侯,赐姓刘氏。又记其孝惠3年,卒,嗣子睢有罪,国除。据此刘缠在位当为10年,《汉书》记为9年,未知何故。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记云:“射阳湖,《史记》作贳,《汉书》广陵王其相胜之奏夺其射陂,即此湖也,后名为射阳湖。汉刘经、樊舟皆封射阳侯。”刘经,疑为刘缠之误。樊舟封射阳侯事,待考。
 
南宋高宗建炎元年农历8月中旬,盐城某村一带大雪三四日。
按,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记云:“宋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大雨雪四日,时布衣欧阳澈上书力诋汪、黄误国之罪,二人陷之以死。大雪日,正欧阳澈死时也。”其所据为《朱子语类》,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亦注云引自《朱子语类》。今查,《朱子语类·中兴至今日人物上》(卷131)第5条:“陈少阳(陈东,太学生)之死,黄潜善(南宋初期之奸相)害之也,其说见于许右丞(许翰)《哀词》中。同时死者欧阳徹(《宋史》作欧阳澈,今通作欧阳澈)。徹,楚州人。某(朱熹自称)族叔祖时居高邮,一日使一人往楚州盐城小村中买物事,久而不归。后问之,乃云,彼村中三四日大雪。叔祖甚怪之,云:‘八月二十间,安得有雪!’亦且据其仆云记之。后有人自彼中来,问之,果然,乃欧阳死时也。”可见朱熹虽未云欧阳澈为盐城人,但明明白白记其为楚州人,其时盐城属楚州辖地。观其语意,自是说欧阳澈乃为八月飞雪之“楚州盐城小村”的人。近人考之,盐城小村,近高邮者众,然以“欧”名村庄的,只有今建湖县恒济镇境内的欧冯庄。另数志均记“盐城雨雪三四日”与《朱子语类》指“盐城小村”所云不一致。欧阳澈,一说为抚州崇仁人。宋高宗即位,其与太学生陈东上书批评奸相黄潜善、汪伯彦误国。黄、汪遂进谗言,高宗下令杀之。1957年,在恒济镇花垛村发现疑似欧阳澈之墓地。
 
建炎2年(1128),东京留守司杜充为阻止金兵南下,在河南滑县李固渡人为决口,导致黄河经泗水入淮,黄河南徙,夺淮入海,导致淮河地区水系渐遭破坏,淮东地区水患渐渐加剧。此前宋光宗绍熙5年黄河在阳武决口,金人以水代兵,以阻宋军,为黄患之始,亦为黄河南徙之始。南宋时期,战乱频仍,南宋统治者及后来占据黄河流域的金人,根本无暇顾及黄河河防。元代与明代治黄方略均以保漕运为主,重在防北而放任南岸(《明史·河渠志一》卷83),实以黄河之南为沟壑。这样明代以后黄河夺淮的恶果遂愈演愈烈。黄河夺淮前,盐阜一带主要是海水倒灌,常危害当地生产,此后水旱频发。幸而后筑高家堰大堤(即洪泽湖大堤),然而终归坐于火炉之上,祸害日深。战争毁害生产力,统治者谋一己之利而拗自然规律,此为一显证。
按,《续修盐城县志·舆地》(卷1):“县内川泽汇流,枝津交渠,纵横四布,如网如罟,地形平衍无建瓴之势。范堤近处更复高仰。是以运坝水溢,倾注兴、盐,浸淫滂汩,骤不得出海。昔人有鬴腹鬴边之喻。明以前黄淮未涨,运堤未高,县无水患者,平野可以营居,故先民故居遗址往往见于水田下隰之中,厥后水患者棘而人皆积土以居,村坡闾巷高出平地。”
 
宋孝宗淳熙8年(1181),境内大旱,大小河渠皆干涸。朝廷遣奉使袁大著访察,采纳以工代赈之策,兴役浚治,此后较长时间得避水旱之灾。
按,《续修盐城县志·水利》(卷2)所引《续修高邮州志》所载之陈造《与王提举论水利书》。
 
明英宗正统5年(1440),疏浚串场河。
按,事见《明史·河渠志六》(卷88)。
 
明宪宗成化7年(1471),旱灾,飞蝗食稼。
按,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载之;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乾隆《淮安府志》。
 
成化13年(1477),大水没禾。
按,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载之;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乾隆《淮安府志》,并注云,程志(程国栋主修之《盐城县志》)作十二年。考《明史·五行志》载成化十三年淮安大水,与府志合,程志误也,沈志不载亦非是。
 
成化15年(1479),旱灾,飞蝗食稼。
按,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载之;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国栋《盐城县志》。
 
明武宗正德6年(1511),大水没禾,漂溺居民。
按,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载之;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乾隆府志。
 
正德8年(1513),旱灾,蝗灾。
按,据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光绪《盐城县志》等均未载,以下单注万历《盐城县志》同此,其不载的原因待考。
 
正德9年(1514),海溢,海滨居民漂溺十之七。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沈俨《盐城县志》。
 
正德10年(1515),大旱,民多饿死,纷纷迁徙。
按,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载之;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
 
正德11年(1516),大水,漂溺居民无数。
    按,据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
 
正德12年(1517),大水,漂溺居民无数。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并注云:“《明史·五行志》亦载是年淮安大水。”
 
明世宗嘉靖元年(1522)农历7月25日,大风雨雹,河水泛滥,溺死人畜无算,海滨并起海啸,民多溺死。郎中杨最受命治水淮扬,重点整治盐城上游宝应范光湖(今宝应县范水镇境内),加固旧堤,并沿湖岸构筑树障,以挡风浪。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明史·杨最传》,又引《明史·五行志》载,是年七月,庐凤淮扬四府同日大风,雨雹,河水泛涨,溺死人畜无算。又此《庙湾镇志》载,是年7月25日,飓风海啸,民多溺死。今考《明史·杨最传》(卷209),杨最,任工部郎中,治水淮、扬,其时当明世宗初即位,杨最上书言治水事:“宝应氾光湖西南高,东北下。运舟行湖中三十余里。而东北堤岸不逾三尺,雨霪风厉,辄冲决,阻坏运舟,盐城、兴化、通、泰良田悉遭其害。宜如往年白圭修筑高邮康济湖,专敕大臣加修内河,培旧堤为外障,可百年无患者,是为上策。其次于缘河树杙数重,稍障风波,而增旧堤,毋使庳薄,亦足支数年。若但窒隙补阙,苟冀无事,一遇霪潦,荡为巨浸,是为无策。”其三策下部议,用其中策。
 
嘉靖10年(1531),为纪念南宋左丞相陆秀夫,于盐城县城建陆公祠。
按,见万历《盐城县志·建置》(卷2)、《盐城市志·大事记》。
 
嘉靖15年(1536)农历4月19日,大雨,雹灾。
按,据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
 
嘉靖16年农历正月初四夜,大雷电,雨雹。
按,据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
 
嘉靖18年(1539)农历7月3日,东北大风,天地昏暗,海水大涨,沿海居民受灾严重。
    按,据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
 
嘉靖25年(1546),朝廷为保北路漕运,引黄入泗,与淮水并入海,黄强淮弱,下游垫高,黄水倒冲,淮泗河口渐形成洪泽湖,且湖底日渐增高,从此盐阜一带备受其害。至万历6年,总河都御史潘季驯倡议加筑高家堰,起武家墩,至翟坝,长80里,使淮水不得东侵,此后湖堤随水筑高,稍弥其祸。万历8年,盐城百姓在城北建潘公生祠,纪念于盐人有恩德的这位治水名臣。
按,明嘉靖25年引黄入泗之策,多见于学者论文,《明史·河渠志》似未记载。潘季驯议筑高家堰事,见《明史·河渠五》(卷87)。其言曰:“高堰,淮扬之门户,而黄淮之关键也。”建生祠事,见万历《盐城县志·建置》(卷2)、《盐城市志·大事记》。万历《盐城县志》潘公生祠条记云:“潘公生祠在县治北,祀工部尚书潘季驯,万历8年知县杨瑞云以父老请创建。……盐邑自隆庆三年(1569)以来,河淮南徙,水患频仍,民几鱼鳖,城将丘墟。潘公受命总督两河,先筑高堰以捍水,继筑诸堤以防水溃,又建诸闸以杀水势,水患乃息,阖邑生灵无家者有家矣。”
 
嘉靖27年(1548),夏、秋丰收。
按,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记云:“董家桥产麦穗双歧,其年大熟。”董家桥,在县境上冈镇北。
 
嘉靖30年(1551)农历8月1日,淮水大溢,夺安东、宝应堤而下,禾稼牛畜、田园庐屋尽没。
按,见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建湖县志·大事记》未载明具体时间。
 
嘉靖38年(1559),旱灾,民大饥。
按,见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
 
嘉靖40年(1561),大水。
嘉靖45年(1566),大水,禾稼尽没,饥荒。
按,见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
 
明神宗万历6年(1578),户科给事中李涞条陈治河五事,谓盐城、兴化沿海地方宜浚十余口,以导射阳诸水入海。次年(1579),巡按御史姜璧题称范公堤一凿,淡水出灌盐地,而盐课消薄;潮水入灌民田,而田租减损,宜仍旧修筑,俱依议行。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引水金鉴》。
 
万历7年(1579),岁大侵(饥荒),知县杨瑞云请于抚按,发金救济,并自出赎金(向老天表示赎罪,此为过去官员遇灾祸时常常要做的一种表示),两项共计800余两,赈济饥民万余人。
    按,见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
 
万历9年(1581)3月,霪雨,19日大风,雨雹。6月,大雨没禾,灾民遍野。时知县杨瑞云先后奉旨赈灾,动用近5000两,400余担粮食。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
是年,知县杨瑞云上报都御史凌云翼,呈请疏浚射阳湖,以免周边州县水患。得准后,拨银3000两,委派杨瑞云督工开浚,由庙湾新丰市入海,于是诸水始有所归。
按,见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盐城市志·大事记》。
 
万历10年(1582)农历7月13日、14日,大风雨,沿海各场遇海啸,淹没田禾,淌人畜,房屋被毁无算。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康熙《淮安府志》,并注引《明史·五行志》载是年正月淮扬海涨,浸盐场30个,淹死2000余人。正月系七月之讹。万历《盐城县志·地理》(卷1)止记7月14日“飓风大作,海潮涌至,兼以异常淫雨,几伤民田。知县杨瑞云出城冒风雨迎拜,风旋及雨亦止,他郡邑所伤垣屋田稼不计其数,县民称前所未有”,明显有自我吹嘘的成分,或正因为此,不为光绪《盐城县志》所采信。
 
万历14年(1586)农历5月19日,淮安城东范家口河堤决口,大水直冲盐城,全境田庐沉没,知县发银3500两赈灾。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康熙府志,并载《盐城市志·大事记》。
 
万历17年(1589)春至夏,数月不雨,大旱,麦季失收,境东部地区疫疠横行。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
 
万历20年(1592),麦季大丰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江南通志》。
 
万历22年(1594),农历2月天旱;农历4月风雨不绝,虫蟹咬禾至尽。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及康熙府志、乾隆府志。
 
万历23年(1595),黄、淮涨溢,淮扬一带尽成泽国。时朝廷议决,于盐城廖家港等处开数河以泄洪。
按,《明史·河渠志六》记:“万历23年,黄、淮涨溢,淮、扬昏垫(民陷洪水,迷茫而无所适从)。议者多请开高家堰以分淮。宝应知县陈煃为御史,虑高堰一开,害民产、盐场,请自兴、盐迤东,疏白涂河、石口、廖家港为数河,分门出海。给予事中祝世禄亦赞言之,然而数下部及河漕官议,俱不得实行。后总河尚书杨一魁上疏,称黄水倒灌,正以海口为阻,分黄工就,则石口、廖家港、白驹场海口,金湾、芒稻诸河,急宜开刷。疏上,乃命如议行之。”事并载《盐城市志·大事记》,其于廖家港加注“北沿河”。《续修盐城县志·水利》(卷2)记作“俗称北盐河”。廖家港,今之廖家沟,境内重要支流。
 
万历24年(1596),总河杨一魁上分淮导黄之策,得万历帝全部认可,经数年施工,于万历27年(1599)10月竣工,杨一魁亦得赏赐。然而,其拒不听从督漕尚书褚衭和直隶巡按御史蒋春芳阻塞黄河上游黄堌口决口的建议,29年(1601)秋,黄水大至,全河奔溃入淮,黄淮地区水祸日重,而再无御患之良方。
按,《盐城市志·大事记》记云:“总河杨一魁导淮会黄,酿成水祸。”一般认为祸起于嘉靖年间之导黄入泗,毁淮河水系。据《明史·河渠志二》(卷84),杨一魁本意是想保明祖陵,免淮扬水患,然而其策疏略而终酿大祸。嘉靖朝45年间,见之记载的水灾6次,其中嘉靖25年前只有嘉靖2年的秋水,其余5次均在嘉靖25年以后。而嘉靖后的隆庆朝6年中先后在隆庆3年、6年发生两次黄淮水灾(见《建湖县志》),万历朝47年间,见之于《建湖县志》的有万历元年、2年、3年、4年、5年、7年、19年、35年的水灾,还有万历35年的夏旱以及从万历42年至47年连续6年的旱灾。再加上这里补记的万历9年、10年、14年、23年、29年的水灾,以及万历17年旱灾、22年春旱、33年大旱。47年间发生水灾13次,平均3、4年一次;旱灾10次,平均4、5年一次。由此可见,黄河夺淮后给淮扬地区带来的巨大破坏,所以《盐城市志》以杨一魁为祸首实在并不过分。
 
万历29年(1601),自春入夏,雷雨连绵,麦禾尽没。秋天,黄水大至。时任扬州知府的杨洵,此前曾数议疏浚盐城境内故河,以泄兴化水势,守淮大吏坚执不可。至是年,杨洵力申前请,终得如议。
按,春夏事,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秋水事,见《明史·河渠志二》(卷84)。
 
万历33年(1605),大旱。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乾隆府志。
 
万历44年(1616),盐城知县陈美为宋右丞相陆秀夫请谥,47年(1619),总督漕运芮城人王纪具疏题请赠谥忠烈,旨下如议。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陆忠烈公全书》,并附录有两人疏议全文。此前陆秀夫朝廷未有赠谥,私谥为忠贞。王纪此疏力陈当谥为忠烈,后朝廷如其所请。
 
明思宗崇祯4年(1624)6月,黄淮交涨,堤溃河决,下灌兴化、盐城等县,水高数仞,数日之内,水深二丈。次年4月,朝廷始议筑塞决口,费钱数万,只筑好新沟一处,至是年7月伏秋水发,前功尽弃。
按,《盐城市志》记事在4年7月,光绪《盐城县志》(卷15)所载徐瑞《陈淮扬水患疏》明言为崇祯4年6月,此水后与海潮汇合,经年未退。《盐城县志》(卷8)记教谕王明佐崇祯6年到任,最后因饥饿难忍而自缢于官。
 
崇祯5年(1625)农历4月3日,海啸突发,海潮迅发,范公堤冲坏数处,近堤盐场室庐牲畜及军民商灶死者无数,兴化、盐城两县与大海混合为一。海潮至次年不退。其时民之死者十分之三,逃散及聚盗者十分之四,其余朝不保夕,无以聊生,就连盐城新任教谕王明佐饥饿经旬,自缢衙署。饥民啸聚,千百成群,沙家庄、湖北庄等处,最为惨烈。倭寇肆虐,新兴、上冈一带几同战场。崇祯曾下旨斥责河漕各官不缮治堤防,致滋流离,并着议处。
按,《建湖县志·大事记》所记过简,此据光绪《盐城县志》(卷15)所载徐瑞《陈淮扬水患疏》。
 
明弘光初年(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年),史可法开府扬州,聘盐城诸生唐华鄂等4人入参军事。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乾隆府志兵戎门。唐华鄂,今建湖草堰口人,县学生员,其时与东林复社成员多所交往,与盐城楼王诸生王之桢最为友爱,同赴史可法幕府,后任河南归德府通判。史可法抗清兵败后,唐华鄂隐居不仕,以教书为生。
 
清世祖顺治2年(1645)6月,诸生孙光烈与酆报国、司石磐等奉明宗室起兵反清,收复盐城,8月兵败,孙光烈蹈海死。同年夏,淮安人王翘森(一作王翘林)奉明宗室起兵反清,缪鼎吉、缪鼎言兄弟率盐丁响应,鼎言战死,鼎吉被俘后,不屈就义。
按,孙光烈事,载《盐城市志·大事记》。孙光烈,盐城西北乡人,县学生员,其事迹见《建湖县志》。缪鼎吉、缪鼎言事,载光绪《盐城县志》,兄弟两人祖籍南通如皋,后迁居县境今沿河镇缪家河,以贩运私盐为生。
 
顺治4年(1647),麦季大丰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
是年农历9月间,反清义军厉豫部由海路经由境内至淮安,因兵力不济,率众沿今建湖县九龙口镇境内涧河东撤,后全军覆灭,厉豫不知所终。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庙湾志》、《山阳志》等。厉豫,字象予,冈门镇(今龙冈镇)人,诸生,生平好效忠烈节义之事,明亡后,谋与友人共举义。清顺治2年明宗室朱某访厉豫,遂假言史可法未死,率众起义,先后攻下庙湾等重镇。
 
顺治8年(1651),大旱。朝廷蠲免钱粮十分之三。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食货》(卷4)引自程志。
 
顺治15年(1658)农历10月,河决海溢,次月初八日河南道监察御史何可化上疏奏请加固五险堤,以免盐城屡遭水淹之灾。次年朝廷蠲免钱粮十分之三。
按,《建湖县志》只记“淮黄交涨”, 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宋曹《会秋堂集·前异灾行》。《盐城县志·食货》(卷4)记有“十六年蠲免钱粮十分之三”。《盐城县志》(卷16)宋曹《前异灾行》:“去年前年海水来,遍地盐花成斥卤。”注云:“申酉间,连遭海涨,凡海水经一次不苗者三年。午未后叠遭海涨不止。”申酉间,当指清顺治丙申、丁酉年,即顺治13年、14年。午未年,似指清顺治甲午、乙未年,即顺治11、12年。何可化上疏事引自《行水金鉴》所载之《河防疏略》。
 
顺治16年,水灾。
按,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记有“十七年,蠲钱粮什分之三”,其注云:“《东华录》载,是年二月壬寅免江南淮扬凤三府及徐州去年被水额赋。”
 
顺治18年,旱灾。
    按,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记有“十八年秋七月,免江南宿州、盐城旱灾额赋有差”,见诸《东华录》。
 
清圣祖康熙3年(1664)农历8月3日,海啸,田为斥卤。次年朝廷蠲钱粮十分之三。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蠲免钱粮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康熙7年(1668),大水。朝廷发米6930余石,赈济盐城地震、水灾灾民15000余人,本年钱粮全免。
按,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康熙8年,发积谷17650石,救济盐城饥民,本年钱粮全免。
按,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康熙9年,朝廷发银39126两,赈济盐城饥民65212人。次年,再发米12930石,赈济盐城灾民27088人,三年钱粮全免。
    按,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康熙13年(1674),旱灾,蝗灾。本年钱粮半征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及《食货》(卷4)引自程志、沈志。
 
康熙15年(1676)农历5月,淮扬道黄桂奉巡抚马之命,催征税粮,甚为苛厉。此时,起大霪雨,8月,运河清水潭决堤,田禾尽没于水,水及屋檐,灾情极惨。此后两年连续发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注引《行水金鉴》录《宝应县志》:“先是,十四年有秋。布政使慕天颜题,淮灾田成熟者三年后起科纳粮,时官兹土者以蠲租不便于己,谓田既涸出,应改为本年起科。巡抚马从其议,委淮扬道黄桂踏勘。是为十五年五月也。桂至兴化、盐城,方肆苛求,会大霪雨,清水潭复决,涸田尽没于水,水目及民屋檐,被灾之惨,是年为甚。”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载本年钱粮蠲免十分之三。所谓不便于己者,不多交租税,地方官出不了政绩,于自己升官不便而已。可见,此既是天灾,又未必不是人祸也。
 
康熙18年,钱粮减斗征收。
按,本年大旱,见《建湖县志》。
 
康熙19年,钱粮全免。
按,本年大水,见《建湖县志》。
 
康熙23年,钱粮蠲免三分之一。
    按,康熙19年至21年连续水灾,见《建湖县志》。
 
康熙30年(1691)农历4月23日,大风雨,雷雹交作,麦季失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
 
康熙33年(1694),吏部尚书伊桑阿等率淮安知府高成美,勘察盐城等地海口。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注云《行水金鉴》所引《河防志》。
是年,冯景上书总漕徐公,请求疏浚涧河,以便盐城漕粮由此入淮,以减轻盐地漕运负担与损耗。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记云:“盐城漕粮原自涧河输淮,以河淤故,乃就淮籴米充数,奸侩高下其手,盐民苦之。”注云引自冯景《解舂集》之《上总漕徐公开涧河书》。
 
康熙37年(1698),钱粮全免,发银赈济盐城饥民93397人,同时预免次年钱粮。
按,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此前连续3年大水。蠲免次年钱粮的上谕云:“淮安、扬州、凤阳等处,比年水患频仍,浸漫堤岸,田多淹没,耕获无从,百姓艰于粒食。朕时加轸恤,屡赈屡蠲,被灾地方赖以安堵。但念久歉之余,恐致资生匮乏,朕仅悯殷切,未尝稍释于怀。前此虽频敷庥泽,至再至三,用安能俾群黎生计,犹恐开春东作农事艰难,若不大沛恩施,安能令小民各得其所?著将海州、山阳、安东、盐城、高邮、泰州、江都、兴化、宝应、寿州、泗州、凤阳、临淮、怀远、五河、虹县、蒙城、盱眙、灵壁等州县,并被灾各卫所,康熙三十八年一切地丁银米等项及漕粮尽行蠲免。务使民间均沾实惠,以副朕体恤元元、生息爱养至意。”《东华录》载,是年秋七月免江南、海州、盐城县、大河卫额赋有差。
 
康熙38年(1699),清廷下旨疏浚射阳河、串场河,并留万担漕粮以赈济盐城灾民。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建湖县志》载45年(1706)孙渣齐督浚之事,未载决策。留万担粮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康熙40年(1701),河道总督张鹏翮派员督领疏浚东、西塘河。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康熙41年(1702)、42年(1703),连续两年蝗灾。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
 
康熙44年,蠲免本年受水灾盐城百姓银粮6890两,并发银救济盐城灾民9580人。
    按,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康熙48年(1709)秋,大水淹禾。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
 
康熙51(1712)年,大水。朝迁蠲免钱粮,并发谷18124石救济盐城灾民。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救济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康熙52年(1713),蝗灾。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
 
康熙55年(1716),旱灾,自夏至秋无雨。朝廷蠲免灾民钱粮,并发谷万担,救济盐城灾民25000人。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救济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康熙58年(1719)秋,大水。蠲免灾民钱粮,并发谷37282石,赈济盐城饥民84725人。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发赈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建湖县志》已载康熙4年海水倒灌,康熙18年旱灾,康熙7年、8年、9年、11年、12年、19年、20年、21年、24年、25年、35年、36年、37年、44年运河决堤水灾,再加上补记之康熙3年海水倒灌,康熙13年、41年、42年、52年、55年之旱灾蝗灾,康熙15年、51年、58年之大水,康熙朝之61年间,县境及整个盐阜地区可谓灾害频发,尤其是运河决堤造成的水灾竟达17次,平均三四年就是一次。而另一方面我们从历史记载中发现,康熙王朝对这一地区水患的关注,主要是在豁免钱粮上,而着力治理的记载则很少。《建湖县志》及补记加起来也不过4、5次,其中有的还是为了保证漕运。最为可恨的是,有些官员为自己之“政绩”,竟至不顾灾情,催粮征税,肆意苛求。
 
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
 
雍正4年(1726),新兴场上冈义学创立。
    按,见光绪《盐城县志·学校》(卷5)。
 
雍正8年(1730),淮河决堤,田禾尽淹。蠲免被灾民众钱粮,并发谷救济饥民。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救灾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雍正10年(1732),大水,水稻虫害严重。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
 
雍正13年(1735),旱灾,虫灾。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程志、沈志云:“县北境旱。”注云:“是年六月初六日,江南总督赵宏恩奏称,下江、江浦、阜宁、盐城等处有鱼子化蝻。臣飞饬各地方官多募人夫,竭力扑捕云云。”雍正朝13年间,见于《建湖县志》所载的有雍正2年、10年之大水,加上这里补记的雍正元年、8年、10年之大水,共发生水灾5次,2、3年平均就是一次。
 
清高宗乾隆2年,永豁濒河民田钱粮。
按,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是年12月15日奉上谕:“朕闻江南盐城、阜宁二县有濒河田地三千五十一顷,应纳粮银四千四百余两。此地与水为邻,淹涸靡定,从前有司经理不善,误报水涸,究竟荒多熟少,小民纳赋甚觉艰难,以致累年积欠未清,甚可轸念。着该督抚,即行确查,将此三千五十一顷应征之钱粮四千四百余两,悉行豁免,其从前未完之旧欠,一并赦除,俾闾阎永无赔累之苦,昭朕爱养黎元之至意。钦此。”
 
乾隆3年(1738),蠲免旱灾灾民钱粮,并发谷米救济盐城灾民12.7万人,县府在上冈镇等地设粥厂。
    按,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时盐城知县程国栋《义捐助赈记》云:“天灾流行,圣人不能违。天而卒能保其民者,以仁政承天也。然博施济众,尧舜犹病蔀屋(篷席所盖之屋)穷檐,泽难遍及。当其时而有好义之人,弗惜钜费,生死而肉骨之,岂非君子之所深嘉屡叹者哉?乾隆三年,淮东大旱,盐城县田一万九千五百余顷,其近河边、荡口稍有收获者一千三百余顷而已。荷圣恩发帑金数万两赈恤,泽至渥矣。无奈九载六荒,炊烟几断,嗷嗷待哺,实繁有徒。本县贡生薛表同、子薛纯,太学生杨霖,捐米至四千五百石,候选州同朱肇柟、朱楷捐草至三万五千束。自其年十月初六日为始,即本城设二厂煮粥赈济。至是年二月十六日止,复以麦秋未至,羸老无以谋生,又添设一厂于上冈镇。自三月二十日为始赈粥,至四月二十九日止,共赈大口至一百五十四万四千一百三十有六,小口至五十一万一千七百二十有八。凡厥灾黎(灾民)得鼓腹以庆更生者,半年中赈粥之德,为助于仁政者匪小也。其任劳董理者,则诸生宋顺之、陈廷桢等十七人。捐赀者不以费繁而少吝,效力者不以役久而偶弛。国栋得藉手以抚柔。此民生聚依然,作息如故,上非皇上之深仁,下非诸人之好义,曷以登兹?业经详请,分别议叙给奖,恭候施行。在诸人谊切桑梓,捐赀效力,固非市惠,亦岂要名?而长吏激赏之怀,乌容或缓?爰志其颠末,勒石以垂诸永久。庶几好义者,益坚其乐善之心。灾黎之躬食其德者,尤当铭记肺腑,各安本分,为盛世耕凿之良民,以无负里党竭蹶拯救之意,吾所厚望。其余捐数虽无多,以视夫席丰而不拔一毛,反訾乎他人以自文(掩饰)其鄙者,何如也?米草银钱数目、效力者姓名,具列如左。”
 
乾隆4年(1739),境内疫病流行。朝廷免上年被灾极贫之户钱粮,同时令大学士鄂尔泰加赈灾民,并在上冈、湖垛等地设粥厂。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朝廷免钱粮等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乾隆5年(1740),大丰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建湖县志》只记此年海潮漫溢,未记为丰收年景。
 
乾隆7年,大饥。
    按,《建湖县志》记此年大水。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记云:“七年发帑三十八万六千三百八十八两有奇,赈饥民三十三万七千五百余口,又发帑九百八十七两九钱有奇,赈贫生一千九百九十余口,蠲民屯钱粮一万九千八百八十一两有奇,漕米一万三千四百二十三石有奇。”
 
乾隆8年(1743)秋,旱灾。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
 
乾隆10年(1745),水灾,次年蠲免钱粮。
按,水灾事,见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蠲免钱粮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乾隆12年(1747)农历7月15日,大风拔木伤禾,海潮为患,上冈一带濒海居民多溺死。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注云:“乾隆府志云,海潮为患,伍场淹毙多人,新兴场次之。”
 
乾隆18年(1753),堤决大水。
乾隆19年(1754),大雨,田禾尽没。
乾隆20年(1755)秋,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兴化志》、《高邮志》及光绪府志。
 
乾隆21年(1756),春天饥荒,夏天瘟疫。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光绪府志。注引《高邮志》云:“疫盛行自二月至六月,死者无算。”《兴化志》云春大疫。《建湖县志》未记春饥。
 
乾隆25年(1760),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兴化志》。
 
乾隆26年(1761),夏秋季发大水。农历7月20日,运河堤决于挡军楼,开坝4座。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高邮州志》,注云《兴化志》亦载是年大水。《建湖县志》未记运河决堤时间。
 
乾隆46年(1781),大旱,是年8月起至次年6月无雨。
乾隆47年(1782)8月,大雨两日,平地水深二尺,稼禾失收,是年冬,米价昂贵,民大饥。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光绪府志。
 
乾隆51年(1786),因上年夏秋失收,是年发生严重饥荒,人相食,瘟疫肆虐,死者相枕于道。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光绪府志,注云:“《兴化志》亦载是年春大疫。”
 
乾隆52年(1787),堤决大水。圩田之制渐兴,此为邑人于大自然斗争中寻得的生存之道,至今仍其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兴化志》。《续修盐城县志·舆地》(卷1)记云:“清乾嘉以后,讲求障水之方,厉行圩田之制。迄今堤封绵亘相望于百里间,则官民合力经营之效也。”乾隆朝60年,见诸记载的大丰收只有乾隆5年1次,水灾有《建湖县志》已载之乾隆元年、2年、4年、6年、7年、21年、26年,加上这里补记的乾隆10年、12年、18年、19年、20年、25年、26年、47年、52年,共发生水灾16次。再加上乾隆3年、8年、46年、50年的旱灾,乾隆5年的海水倒灌,还有乾隆4年、21年、51年的饥荒与瘟疫,更何况还有官府压迫与奴役,盐阜之民哪里有什么活路?所以对“康乾盛世”的说法是需要全面考量、深入剖析的,至少对于盐阜之民而言,康乾盛世根本不存在。
 
清仁宗嘉庆4年(1799)秋七月,大风,海溢,濒海居民漂没无数。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
 
嘉庆11年(1806)农历6月,荷花塘决,县境大水。次年正月,皇帝下旨蠲免缓交是年钱粮1个月。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兴化志》。荷花塘,位于兴化昭阳镇。蠲缓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嘉庆13年(1808),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光绪府志,注引《兴化志》载是年荷花塘决,大水。
 
嘉庆17年(1812),大水。
嘉庆21年(1816),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兴化志》。
 
嘉庆23年(1818),大水。朝廷下旨,被灾之民缓征银谷。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自鸣集·留别情山》诗注。缓征银谷事,见光绪《盐城县志·食货》(卷4)。
 
清宣宗道光4年(1824)农历11月,湖决于十三堡,境内平地水深4尺。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自鸣集·留别情山》诗注,注云光绪府志、《兴化志》亦载是年十一月十三堡决。事亦载《盐城市志·大事记》。
 
道光8年(1828)秋,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自鸣集·留别情山》诗注。
 
道光15年(1835)10月,江苏巡抚兼两江总督林则徐为疏浚皮岔河,由淮安乘船,微服至县境实地考察。
按,事载《盐城市志·大事记》,《建湖县志》记此事在道光16年(1836)10月。两志皆未言所据。《清史稿·河渠四》(卷129)记云,道光16年,“贷江苏司库银浚盐城皮大河、丰县顺堤河,并修筑堤工,从两江总督林则徐等请”。此中皮大河,即皮汊河,亦即皮岔河。《清史稿·宣宗本纪二》(卷18)记林则徐于道光17年春正月调任湖广总督。如此看,林则徐考察之事或当在道光15年,而上书请浚及督浚事在16年。录此待考。
 
二、近代部分
 
道光19年(1839)、20年(1840)、21年(1841),连续三年发秋水,皆开坝放水,县境一片泽国。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兴化志》。
 
道光22年(1842)7月,遍地生毛。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濒湖书屋日记》。
 
道光29年(1849)秋,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
 
清文宗咸丰元年(1851),麦季丰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
 
咸丰5年(1855)农历11月3日,河水动荡不停,遍地生毛。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
 
咸丰10年(1860)农历7月,运河堤决于露盘祠,县境大水。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
 
咸丰11年(1861),秋季大丰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
 
清穆宗同治初年(1682),盐城知县陈荫培详开海禁,商民称便,然而随着大量稻米输出,米价成倍增长。清光绪20年(1894)甲午中日战争爆发,两江总督刘坤一下令禁米出洋,以防资敌。未几,清廷与日本签订条约,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给直隶商人发放护照,令盐城放米出洋。
按,光绪《盐城县志》(卷6、卷7),《续修盐城县志》(卷4)并载。李鸿章放令放米出洋,事见陈玉澍《后乐堂集》,《盐城市志·大事记》亦载。
 
清德宗光绪3年(1877)春,两江总督沈葆桢委派修补道张富年督浚北串场河。
按,事载《盐城市志·大事记》。
 
光绪7年夏(1881)农历6月21日,大雨,风拔木,海啸西溢百余里,漂没人民、冲毁庐舍无数。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注引山阳徐嘉《海啸诗》。《盐城市志·大事记》亦载。
 
光绪9年(1883)农历7月,大雨成灾。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
 
光绪14年(1888)夏,大旱,海水倒灌。农历7月,遍地生毛,暴风十数日。秋,瘟疫,死者无数。是年,严重饥荒。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盐城市志·大事记》亦载。
 
光绪17年(1891)、18年(1892),连续两年旱灾、蝗灾,海水倒灌,庄稼失收。东部民饥,多逃往江南谋生。18年冬农历12月16日至19日,连续3天雪淞,时人不知危害,误以为甘露。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注云:“似霜非霜,似雪非雪,父老或误谓为甘露。”
 
光绪19年(1893),麦季丰收。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引自《采访册》。
 
光绪21年(1894)春,倭舰袭扰胶东一带,盐地百姓一夕数惊。
按,据陈玉树《重修盐城县志序》。
是年农历6月,江淮大疫,民死无数。
按,光绪《盐城县志·杂类》(卷17)记孝子李桂田、成麒救父事述及。其注云:“二人殁时,邑志刊成。邑人牒于县,请补录志乘之末,爰补缀于此。”也就是说,光绪《盐城县志》正文未载此疫,是因为此时书书已经刊成。
 
光绪29年(1903),丹徒人黄立三创设盐城邮政局,湖垛、上冈设有分铺,是为县境新式邮政之始。至民国25年,盐城全县设盐城、湖垛两个二等局,上冈等5个三等局,草堰口、建阳、高作、虹桥、楼夏庄等12个代办所,裴刘庄、新河庙、小阜庄、吴家桥、李村、钟家庄、北左庄、古基寺、大崔庄、蒋营、顾家庄、孟家庄、沙家庄等32个郊外信柜。
按,据《续修盐城县志·交通》(卷8)。
 
清光绪31年(1905),清廷废除科举,乡间集镇兴办新式学堂。其时,盐城知县陈树涵将城西泰山寺改为县学堂,并将城中四义学改为蒙学堂,而建湖季龙图在盐城兴办的养正女学,夏嵩、乔炳兴办的开明小学等最为著名。辛亥革命后,各村镇均兴办新式小学校,民国3年6月时,全盐城有学校160所,学生5300多人。
按,《续修盐城县志·教育》(卷7)、《盐城市志·大事记》并载。据《续修盐城县志·教育》所载,至民国25年,今建湖县境内有私立群英中学1所,县立上冈小学、泰山院小学、李村小学、徐村小学、草堰小学、建阳小学、湖垛小学、芦沟小学、裴刘庄小学、楼村小学、沙家庄小学、太义小学12所完小,仅上冈地区就有冈北镇初小、文庙初小、陶家庄初小、吴家桥初小、杨家巷初小、范家坝初小、周家尖初小、沙汪头初小、东吉庄初小、沈家墩初小、徐家庄初小、朱三庄初小、果园初小、萧家荡初小、张家荡初小、金家庄初小、陈家桥初小、徐王庄初小、新彭庄初小、陆舍庄初小、桥头初小、小冈初小、裔家冈初小、龙开汪初小、大潭口初小、七里庵初小、沙墩初小、唐家营初小、小院道初小、陈灶锅初小、陈家坎初小、刘家墩初小、南舍初小等。
 
清光绪32年(1906),5月,大雨成灾;6月,运河堤开启车逻、南关两坝;7月,开启南关新坝。县境尽成泽国,民众纷纷逃往江南、上海一带。其间,境内早期淮剧艺人亦随灾民流入上海,是年亦为淮剧入沪之始。
按,水灾事,见《盐城市志·大事记》。淮剧入沪事,见《建湖淮剧》。
 
光绪34年(1908),盐城县设劝学所,推行新学,划全县为36个学区(后增至40个学区)。
按,见《续修盐城县志·教育》(卷7)、《盐城市志·大事记》。
 
清宣统3年(1911)10月,盐城宣告光复,成立盐城县民政署,设民政长。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民国元年(1912)11月,盐城县成立县公署,改民政长为县知事。是年,盐属各区互选代表成立临时县议会及参事会,同时依照《江苏暂行市乡制》之规定,实行市乡自治,市设议事会及董事会,乡设议事会及乡董、乡佐。次年市、乡自治停办,改由县知事于各市乡委派助理员一名,奉行政令。时盐城县由原40个区划并为25个市乡,今县境内设有三丰市(包括今之庆丰、裴刘、芦沟、近湖东南一带,后改为盐城县第5区)、建高市(包括今建阳、高作、近湖西北一带,后改为第6区)、楼冈市(包括今沿河、颜单一带)、常盈市(包括今九龙口、恒济一带,后与楼冈市合并改为第11区)、湖垛市(今县城)、梁垛乡(今钟庄、近湖北部一带,后与湖垛市合并改为第12区)、上冈市(包括今上冈、冈东、冈西、新坍向东直至海边原北七灶)、草堰乡(包括今草堰口、宝塔一带,后与上冈市合并改为第14区)。市乡以下仍为保甲制。
按,《建湖县志》是年记“变革清朝行政体制,县以下设市、乡”,所记过简。此为重大政制变化,此据《续修盐城县志·政制》(卷6)及《舆地》(卷1)补记。《盐城市志·大事记》载政制改革时,记云:“盐城县划并全县40学区为25市、乡。”似指原学区有行政区划含义。
 
民国3年(1914),县境东部地区棉业始兴。
按,《续修盐城县志·产殖》(卷4)记云:“民国三年,淮南设垦务局,期以五年废煎,事未果行,而大纲、泰和、大各公司纷纷集赀,于新、伍两场购地植棉,成效大著。灶民仿效,棉区日广。”
 
民国5年(1916),由夏及秋,大雨水,8月开启高邮车逻坝,县境圩破屋坍,田禾尽没。
按,见《续修盐城县志·杂类》(卷14)、《盐城市志·大事记》。
 
民国7年(1918),县境草堰口人季龙图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
按,见《续修盐城县志·杂类》(卷14)、《盐城市志·大事记》。季龙图,其祖上为盐城西北乡沙墩人,后徙居阜宁八滩(今滨海八滩),至清同治年间,季龙图15岁时迁居草堰口,师事陈玉澍。光绪28年中举,30年进士,授法部主事,并与陈玉澍同被聘为盐城县学堂主讲。后留日。归国后致力盐城教育、公益事业之发展,是盐邑女子教育工作、养老、慈善、新式印刷等创始人。
 
民国11年(1922),盐城县小学一律废止旧时所编文言教科书,改为白话文教材。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民国12年(1923),上冈镇刘启佑等在盐城创办景鲁商业学校,后于民国17年改为景鲁初级中学,为当时盐城著名中学之一。
按,见《续修盐城县志·教育》(卷7)。
 
民国13年(1924),建黄沙闸。
按,见《续修盐城县志·杂类》(卷14),其未云是否建成。黄沙闸的兴建对县境东中部地区抵御海潮侵袭甚有作用。《建湖县志》,记是年“卤水倒灌,冬季才退”,未详卤水所自。又记次年夏射阳河咸潮大上,亦未云黄沙河卤水。
 
民国14年(1925),前清举人孙大鹏就孙氏祠堂建楼房12间,捐田五顷,创办私立海南中学。民国20年,因大水停办(《续修盐城县志》记为民国16年停办)。民国28年,其次子孙幼南在陈曙东等赞助下恢复海南中学。1942年底,为粉碎日寇扫荡,拆除校舍,学校停办。次年春,由民主政府复办,更名为“建阳县立海南中学”,成为盐阜淮地区最为重要的培养干部的摇篮与基地。同时,通过创办分校、分离办校等形式,派生出淮安师范、盐城师范、上冈中学、建湖县中、建湖县教师进修学校等多所学校。
按,据《续修盐城县志·教育》(卷7)、《海南中学六十年校庆纪念册》等。
 
民国17年(1928)1月,中共盐城县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薛农山(一说黄进)。
按,事见《盐城市志·大事记》。薛农山,今建湖县高作镇薛家滩人,早期共产党人,较早在盐阜地区开展革命活动。1929年因肺病回上海休养,是年冬参加中国托派组织,列名于陈独秀为首的给中共中央《我们的政治意见书》,被开除出党。1981年,病逝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是年夏,旱,卤潮内灌。
按,见《续修盐城县志·杂类》(卷14),《建湖县志》只记是年大旱,未记卤潮倒灌事。
 
民国18年(1929)夏,大旱,河水尽涸。未几,西塘河马尾坝决,卤潮内灌。是年大饥荒,民多流亡。秋时有飞虫,荡区苇芦触之尽死。
按,《建湖县志》仅记大旱、大饥荒。此见《续修盐城县志·杂类》(卷14),其注引焦循《北湖小志》:“乾隆甲午秋,有臭虫自南来,形如小鳖,累千盈万,几席床帐间,秽气可厌。《春秋》所谓‘蜚’也。”《公羊传》何休注云:“蜚者,臭恶之虫也,象夫人有臭恶之行。言有者,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国之所有。”又注云:“臭虫也。”《汉语大字典》(袖珍本)释《春秋》所云“蜚”为草螽,另释为一种有害飞虫,形椭圆,发恶臭,生草中,食稻花。今年所多发之稻飞虱,未知是否即此。
是年11月,国民党盐城县党部开始清党,逮捕了徐少南(县警察大队长)、高洁夫(公安局秘书)、刘宪文(监察长)、梁开甲(国民党部民众委员会委员,草堰口下彭庄人)等4名国民党改组派成员。经过审讯,认定其既是改组派又是共产党员,省民政厅下令枪决。吴广文此时虽与党失去联系,得知后说服任其时任盐城警察大队中队长的父亲吴兆山营救。是年12月24日,扣押国民党县长、县党部书记、保安队长等人,放走被捕的4人,吴父子逃入上海租界。此后刘汉民据盐城宣布独立。
按,《盐城市志》记是年12月国民党盐城县党部、县政府逮捕改组派主要成员梁开甲等4人,改组派发动县公安局警察哗变。《建湖县志》记此事为吴兆山受国民党改组派指派,发动政变,并招刘汉民由上冈入城。此据梁开甲《关于北伐前后盐城地下党活动情况的回忆》等文章。
 
民国22年(1933)10月,江苏省第10区行政督察专员董汉槎召集盐阜兴东泰江高宝淮9县水利会议,倡言以美国棉麦借款建射阳闸,以解决卤水倒灌。后是议未果。直到解放后,射阳闸始真正动工兴建,并于1956年5月投入使用。
按,董汉槎召集会议事,见《续修盐城县志·杂类》(卷17),其议虽未果,其谋可谓有远见。
是年,奉令废除沿袭清朝之上下忙(田赋之夏征、秋征)、漕米(漕粮征收)及带征各项名目,改为地价税,分两期征收。次年,改称田赋照。
    按,见《续修盐城县志·赋税》(卷5)
 
民国23年(1934)10月,盐城县征集民工15000人,挑浚废黄河导淮工程。
是年,废止区乡以下的闾邻制,实行保甲制。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是年,盐城县农产品代理运销分处仓库管理委员会于湖垛、上冈设立仓库,输棉花、稻谷抵押贷款,由江苏农民银行第十三区分行发放贷款,营业交易颇盛。
按,据《续修盐城县志·产殖》(卷4)。
 
民国24年(1935),秋季大丰收,然谷贱伤农。
    按,据《续修盐城县志·产殖》(卷4)。
 
民国25年(1936)1月,上冈民众教育馆在上冈文庙设立,孟庄民众教育馆在孟家庄复兴庵设立,时盐城全县共4大民众教育馆,未几均奉令停办。
按,据《续修盐城县志·教育》(卷7)。
 
民国27年(1938)4月28日,日寇由盐城北犯上冈镇,上冈镇保商团在镇南徐家河阻敌,队长仇奎胜战死。次日,日寇侵占上冈镇,大肆烧杀,千年古镇尽成断垣残壁。
按,《建湖县志·大事记》拒敌及敌占上冈均记在4月28日,《盐城市志·大事记》则均记在4月29日,此据夏瑞庭《故乡云》等。
 
民国29年(1940)1月4日,国民党江苏第一路游击总队司令马玉仁,在三淤尖(今射阳县陈洋镇东南)与日寇作战,英勇牺牲,为江苏省第一位在抗日战争中捐躯的国民党将领。
按,据《盐城市志·大事记》、《建湖县志》等。马玉仁,今建湖县高作镇马楼村马家墩人。早年以贩私盐为生,后随徐宝山投身辛亥革命,因功升任淮扬镇守使等职,其所部军纪较差。军阀混战中失败后,盐城沿海一带兴办农商。抗日战争爆发后,主动请缨,毁家纾难,最后杀身成仁。
是年10月10日,八路军5纵队一部进抵上冈镇,中共地下党员赵敬之等接管设在上冈镇的盐城县第十四区区公所,是为盐城全县首家区级抗日民主政权。5天后,盐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按,据《建湖县冈西乡志》等。赵敬之,草堰口人,30年代初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回乡开展革命活动。抗战期间受陈毅指派赴泰州对陈中柱开展统战,后长期从事根据地教育工作。1947年8月21日去行署请示专科学校筹办工作时,被国民党军黄伯韬部枪杀。
 
1941年7月19日,盐城县抗日民主政府颁布《赎田办法》,次日公布《减息条例》。
是月22日,新四军华中卫生学校在县境高作镇开学,陈毅参加开学典礼并讲话。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是年9月18日,建阳县成立大会在高作镇西的季墩、陆墩一带举行。
    按,《建湖县志》记为“建阳县成立大会在季陆墩举行”,许多资料均同此记为“季陆墩”。实际季陆墩是季墩与陆墩两个村庄,季墩在高作河南约300米,陆墩在高作河北约300米,并非一个村庄。据《建湖革命史料》中所载老同志回忆,为便于撤离转移,当时成立大会是在河北陆墩高作河与洗泥沟交界处的大圩子召开的,高作河上上百条船搭建浮桥。《建湖县志(1986~2008)》附录中记为季墩也不太准确,较为准确的还是在季墩、陆墩一带召开。
 
1942年3月1日,为切实保障人权,奠定民主政治基础,盐阜区行政公署颁布《盐阜区保障人权暂行条例》。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1943年,全县进行乡长民主选举,同时废止旧的保甲制,实行乡村制。
按,见《中共建湖县组织史资料》。
 
1945年6月,久旱不雨,飞蝗为害,卤水倒灌。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三、现代部分
 
1949年11月5日,县境教育界知名人士陈曙东、杨幼樵、李济南等发起筹备苏北中苏友好协会。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是年12月1日至25日,各区、乡公布党员名单,公开党的组织活动,并陆续召开庆祝会,进行总结报告工作,吸收群众代表意见,制订今后工作规划。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盐城县志·大事记》记1950年1月22日,“中共盐城地委要求全区各地分批向群众公开党支部、党员名单”,则各地此前或已经开展此项工作,地委或是从面上明确要求。
是年12月中旬,历时3个月的马家荡剿匪斗争告一段落,共捕获匪首7名、惯匪15名、国民党潜伏特务2名,解除了盐城、建阳、阜宁、淮安4个县计10个区、48个乡长期存在的匪患。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此文记为阜宁马家荡剿匪,实际马家荡指的是盐城、建阳、阜宁、淮安4县交界处的荡区,今九龙口为其核心区。
 
1950年,按国家新税制,境内开征工商各税。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1951年8月20日至23日,全境遭暴雨袭击,东部地区受卤水侵袭。
是年9月初,著名作家巴金率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老区访问团苏北分团来建湖等地,传达毛主席的亲切关怀,进行慰问活动。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是年10月,全境工商业户买卖一律使用市尺、市秤。
是年11月中旬,完成境内税源调查工作。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1952年3月,根据盐城专署决定,调整区、乡行政区域。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1954年6月下旬,盐城专区在上冈建立第一个国营抽水机站,张学纯任站长,负责建湖县永丰乡、射阳县范坝乡等7个乡8000多亩秧田排灌。
按,据《盐城市志·大事记》、《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59年9月16日至18日,县委召开全县党支部书记会议上,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同时,又提出在全党开展“反右倾,鼓干劲,要把建湖变太湖”的运动。
    按,《建湖县志·大事记》所记不详,此据《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是年12月,根据中共盐城地委《全党全民树雄心、立大志,跳出盐城赶江南》的决议,县委提出“学吴江,赶吴江,实现亩产千斤粮、百斤棉,农民人均收入100元”的奋斗目标,在全县创造小江南试点,成立“赶江南”突击队2200多个,创造“赶江南标兵田”10万多亩,进而开展全面赶江南的群众的运动。
按,据《盐城市志·大事记》、《建湖县志·政务》、《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今天来看,把学赶江南作为奋斗目标是积极的,这个目标其实一直鼓励全县人民赶超江南,推进经济、社会高标准地发展。问题在于把这样一个本该是长期奋斗的事业,当作短期突击的工作,无论指导思想还是具体操作方法都带有很浓的大跃进色彩,浮夸、冒进与瞎指挥等也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在当时不仅仅是错误政绩观的问题,还关系到干部的政治生命。
是年12月26日,由于秋粮减产,群众人均口粮每天仅为5两6钱的低标准。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保证群众安全度过寒冬与春饥。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关于5两6钱,过去说是16两制,但1959年9月1日起,已经废止16两秤,一律改用10两制秤,这样看5两6钱应当是指的10两制。当然就是10两制也只是280克,仍然少得可怜。据说开始说是成品粮,其实到后来只是稻谷,有的则折换成粗粮。正因为如此,当年冬天安排治疗的黄肿病人就超过4万人,占总人口51万的近十分之一。如果与上一条记载对照来看,确实让人感到荒唐之至。
 
1960年1月,县委召开二届二次扩大会议和四级干部会议,部署农村社教和“赶江南”工作,提出的口号是“全面安排社员生活,促进生产更大跃进”,落实冬春“赶江南”任务。2月25日至3月2日,召开“赶江南”四级干部千人会议,要求各级干部继续反右倾,层层搞“小江南”试点。
是年12月5日,县委作出开展内部肃反运动的决定,对新吸收人员和文教卫生队伍16000余人进行肃反,至次年3月底结束。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61年7月,传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逐步纠正大跃进时期形成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生产瞎指挥风等“五风”。次年4月,县委第二届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精简职工和下放城镇人口的决议,县级党政机构由65个减为42个,行政干部由42人减为285人。1961年至1963年共精简下放职工5518人。
按,据《盐城市志·大事记》、《建湖县志·劳动人事》等。《建湖县志·大事记》工业一块的调整整顿和学校精简,记在1962年10月。《建湖县志·政务》记1942年4月以后,根据县委二届二次全委会决议,共精减职工和压缩城镇人口2412人。
 
1962年10月6日,根据中央部署,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次年由点到面全面展开。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1965年2月5日至9日,县委召开四级干部7000人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全国工作会议制定的《农村社会广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23条),部署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明确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社教运动中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错误进一步发展。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是年5月19日至20日,县境部分地区降雹,农作物损失严重。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是年10月上旬,县委召开全县政治工作会议及首次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号召全县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运动。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66年8月下旬,此前不久,在全县中小学纷纷成立的红卫兵、红小兵组织,象全国各地一样,开始大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随意查抄,任意销毁,中华文化的浩劫由此开始。
    按,据《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67年6月,盐城军分区办公室在上冈公社召开盐城专区水稻栽插管理现场会,全国水稻丰产模范、农民水稻专家陈永康应邀作水稻增产措施报告,并在同心大队进行水稻栽插、田间管理操作示范,数千人观摩学习。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又记次年6月陈永康在同心大队现场表演,待考。
是年7月,建湖各群众造反组织围绕夺权问题逐步形成“巩(巩固大联合)”、“杀(杀出大联合)”两大派别,在中央文革“文攻武卫”口号影响下,互相攻击,冲突不断。
是年12月,中央文革提出“砸烂公检法”,全县公检法机关受到造反派冲击,全面陷于瘫痪。次年4月,对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71年年底,全县全面开展全民备战运动,县成立防空领导小组。全县大挖战备砖,修筑战备公路;到处挖掘防空洞和地道,由于县境地处水网,地道毫无用处。至次年夏天,这一运动才渐渐平息。
按,成立防空领导小组事,见《盐城市志·大事记》。全民备战事,《建湖县志》失载,此事为编者亲历。
 
1972年8月,遵照盐城地区革命委员会通知精神,驻建湖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领导小组撤销。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1973年5月中旬,境内三麦赤霉病大发,夏粮减产。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是年,根据中央部署,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县委提出到1976年建成大寨县。县委抽调270名干部职工,组成农业学大寨工作队,进驻27个大队,协助大队抓革命、促生产,坚持干部参加劳动、大搞农田水利、推进农田条田化、推广农业科技。同时各公社也组织270人的工作队,进驻39个大队。1974年,县委又组织近500人的工作队,进驻48个大队。1976年,省委、地委组织学大寨工作队到县驻点帮助指导,盐城地委书记杨明率队在建湖驻点工作。
按,《建湖县志·大事记》1976年记有“是年,全面开展一年建成大寨县活动”。 《盐城市志·大事记》1977年记有“春,全区各县按建设大寨县标准,评定大寨式公社”和3月召开全区农业学大寨会议。农业学大寨运动,起自1966年,至文革后期已经成为当时县以下一项全局性的政治色彩很浓的运动,文革后有所淡化,但一直到改革开放初期才终止。此据《建湖县志·政务》、《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77年5月下旬,县委举办各单位负责人“三大讲”学习班,摧毁文革期间形成的帮派体系,肃清“四人帮”流毒。学习班结束后,全县“三大讲”活动全面展开。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78年11月,全县各生产队取消大寨式记工,实行定额管理,包工计酬,统一分配。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1979年2月22日至3月2日,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县委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指示,作出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
是年9月18日,县委召开电话会议,号召全县干群响应中共中央公开信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由此开始。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80年3月17日至20日,全省水稻育秧现场会在盐城召开,到会代表参观建湖县杂交水稻育秧现场。全国劳动模范陈永康在建湖县近湖公社桥东大队,为到会代表作育秧播种技术表演。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是年11月,恢复干部、职工退休制度,并开始办理老干部离休手续。
    按,《建湖县志》记为“是月,始办干部退休(1982年又增加离休)手续,此据《建湖县志(1986~2008)》附录。
 
1981年,安徽凤阳包产到户的消息传入县内,草堰公社堰东5队、6队,冈东公社运东11队,高作公社高东6队,颜单公社走虹6队、7队,以及冈西公社丁渡大队、裴刘公社徐沟大队,自发行动,搞起土地承包。县委先后组织4个工作组,进行不同形式责任制试点,并于1982年10月,下发第41号文件《农业生产统分结合,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全面落实农副业生产大包干。
按,《建湖县志·大事记》仅于1982年10月记“县全面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此据《盐城市志·大事记》、《建湖县志·经济制度变革》。
 
1982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问题的通知》。次年,结合县级机关整党,在全县开展清理“三种人”的工作,有40多人受到程度不同的党政纪处分等。1984年7月31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清理“三种人”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中央文件对文革期间“三种人”的定性是:那些造反夺权、升官,干坏事的人;诬陷迫害干部群众,刑讯逼供,摧残人身,情节严重的人;幕后策划,组织、指挥武斗,造成严重后果的人。
 
1983年1月11日,县委进行县级党政机关整党试点工作,9月10日结束。此后用一年多时间分5次进行整党补课,至1985年2月通过验收,转入第二期基层党组织整党。第一期整党以县级机关为重点,参加此次整党的有县四套班子领导和部委办局67个单位,56个党支部,1234名党员。
按,据《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建湖县志·大事记》记在4月11日,经查,此日召开的是县级机关整党对照检查动员大会,为阶段性会议。
 
1984年5月28日、29日,县境连续遭受大风、暴雨和冰雹袭击,12个乡镇、187个村、40余万亩农田受灾,其中12.7万亩绝收,草堰口、冈西、辛庄(今宝塔)3乡毗邻处的20个村受灾最为严重。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1985年1月5日,在盐城市少体校就读的建湖草堰口籍运动员陈胜兰入选国家女排集训队。
是月25日,上午9时左右,建湖县城上空降冰晶,持续10分钟左右。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是年10月9日,傍晚6时左右,全县遭受大风、暴雨和冰雹袭击。风力在8级左右,最大阵风11级以上,一夜普降暴雨100多毫米,恒济乡高达172.8毫米,上冈、近湖、钟庄、蒋营(今九龙口)、建阳等12个乡镇遭受雹灾。因灾伤亡数十人,倒塌受损房屋近万间。此后又遇连续阴雨,农田严重积水,灾情惨重。盐城市副市长杨以厚率员察看灾情,县领导分5路赶赴重灾区领导抗灾。
    按,见《中共建湖县地方大事记》。
是年10月12日,建湖县九龙口自然保护区成立。
按,见《盐城市志·大事记》。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